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电力学院 |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 |
|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 ||
| 备注:2014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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