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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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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 二、就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规则 | 预留计划数为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限制)。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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