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受理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要求,市人才考评中心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集中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证书更换、补办手续。考生可于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提交申请。超过该期限申请更换、补办证书的,视为下一批申请办理。
2、领取证书时间
更换、补办的证书一般在7月底和转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人才考评中心将及时电话通知相关考生按约定时间到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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