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trgs.gov.cn/:
铜仁市工商局:
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
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履行年度报告的对象
在铜仁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
企业2013年度报告应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gsxt.gzgs.gov.cn/)向工商部门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并公示。企业应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应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gsxt.gzgs.gov.cn/)或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2014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
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报告应于2015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http://gsxt.gzgs.gov.cn/)向工商部门报送并公示。
三、年度报告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企业、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具体操作方法是:先登录铜仁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trgs.gov.cn/index.html),再点击“企业信息公示”进行信息填报。
铜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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