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考办通知精神,凡是在2009年底前取得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均可向当地考办申请2009年度原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免试,受理截止日为2010年5月31日。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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