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今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
“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赣建房〔2022〕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能挂靠吗,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加强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管,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开展今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所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即先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再由省厅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备案条件不符,超越备案等级承接业务情况;
2.是否存在估价师违规“挂证”情况;
3.是否存在估价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及执行不到位情况;
4.是否存在估价报告未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非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师能挂靠吗,估价报告无技术报告等情况;
5.是否存在分支机构未备案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行为,分支机构违规承揽业务和收费,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估价报告情况;
6.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11月10日前设区市住建(房管)局对所辖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对照上述检查内容清单逐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依法依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省厅将视情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三)总结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各设区市住建(房管)局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书面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江西住建
制作| 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往期回顾
? 全省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
? 重磅方案出台!部省共建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要这么干!
? 事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省住建厅公开征求意见
更
多
精
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微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开展今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