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猩红热灾情防范指挥部通知
为逐步完善灾情防治工作,有效降低人员流动集聚,阻断灾情传播湖北继续延迟开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风波规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病预防法》和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波I级响应模式的有关规定,现就推迟企业开工和学院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种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开工。牵涉灾情防范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自来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商店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牵涉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开工企业要严苛落实各项灾情防范举措,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经理部委要强化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省内专科高校、中学校、中职小学、技工高校、幼儿园延后开学。详细开学时间,将按照灾情防范状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早向社会发布。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党员员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灾情防治工作。
四、广大市民(包括在四川探亲访友放假的外省人员)应严苛遵循现居住地灾情防范要求,尽量降低出游,不出席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配戴墨镜湖北继续延迟开学,对不听劝告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主体责任,着力把各项灾情防范和服务保障举措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缓有序。
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猩红热灾情防治指挥部
今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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