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第一章考点:交易席位 发布时间:2010-09-24 18:42 来源:互联网

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及种类

交易席位实质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

交易席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不同,可分为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

第二,根据席位经营的证券品种不同,可分为普通席位和专用席位。

第三,根据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不同,可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1.取得席位的条件。第一,具有会员资格。如果某证券公司还不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则不能提出申请席位。第二,缴纳席位费。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许可证;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从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门用于卖出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专用席位。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专用席位。基金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转让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

2.取得席位的申请程序。

3.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

4.交易席位的使用。

5.交易席位的变更。会员公司因公司更名、营业部迁址、更换席位使用单位等原因,需要变更席位名称的,必须向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提出申请,经该部门批准后,方能办理席位变更的有关手续。

(三)交易单元

会员从事证券经纪、自营、融资融券等业务,应当分别通过专用的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会员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1个或1个以上的标准流速,并可将所拥有的总流速配置到1个或1个以上的网关上。1个标准流速为每秒15笔。

经深圳证券交易同意,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使用。

会员通过交易单元从事交易业务,应当向深圳交易所缴纳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与流量费等费用。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专业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第一章考点:交易席位》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考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精

证券基础知识辅导: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证券基础知识重点 第十四章债券投资组合管

证券基础知识辅导:ETF的四种套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