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教协〔2023〕01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方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告》(建办市〔2022〕40号)文件精神2023一级建造师网校,为使一级建造师及时把握安装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高职业道德和诚信懂法意识,熟悉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技巧、新技术,小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和执业能力,增加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安装工程品质安全,上海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路平台继续本着实用、方便的原则2023一级建造师网校,更新并提供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实用课程。学员在线学习的学时证明,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状况的单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专业有效届满前的一级建造师;
2.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逾期十年未申请注册的人员;
3.对专业课程有学习需求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专业
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安装工程、通信与广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铁路安装工程、民航机场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安装工程、矿业安装工程。
三、网络继续教育交费、学习步骤
参看上海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路平台()。
四、收费标准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出席继续教育不超过120学时(其中选修课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计费标准为1200元/12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降低一个专业还应出席所提高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选修课30学时,必修课30学时),提高专业计费标准为500元/60学时。
五、咨询电话
1.平台咨询电话:。
2.交费咨询电话:。
广州市建设教育商会
2023年1月5日
END
关注建筑行业资讯及考试信息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北京市建造师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便捷实用,让学习更高效!》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