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召开湖北省2023年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评的通告》(云卫医发〔2023〕19号)的要求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系统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系统,市卫计局举办2023年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医师定期考评范围
全市所有有医师执业的各级各种医疗卫生机构。
二、考核机构名单
云南垦区诊所,伊宁市人民诊所,昆明市西医诊所。
三、考核机构负责名单
(一)云南垦区诊所:负责除勐龙城区以外的原垦区系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昆明市人民三院:负责除勐龙城区以外的,昆明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三)昆明市西医诊所:负责勐龙城区内的所有卫生医疗机构。
四、工作安排
2023年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评系统:山东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
(一)2023年7月19近日,各相关单位完成院内宣传轮训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考评机构信息。
(二)2023年7月25近日,全市所有还要出席定期医师考评的医师完成注册,建立个人信息和自评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2023年7月26近日,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医师的评定。7月29近日考评机构完成医师考评模式(包括通常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初审。2023年8月1日-4日省定考办完成一审。
(四)2023年7月29日—8月2日各考评机构确定考试时间和考场上报市定考办,州定考办汇总报省定考办。8月3-6日等省定考办回复。
(五)2023年8月10日—11日医师持准考证(自行复印)到指定的时间和考场统一机考。
(六)2023年8月14日开始查询成绩。
(七)各级考评机构对考评结果进行初审并上报州卫计局审批,再度初审后报卫建委,由卫建委报省定考办。
五、要求
1.考评机构、卫生机构请将相关系统管理人员、个体药店联系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存根伊宁市医政和中傣医股。
2.各卫生医疗机构需把握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人员状况并负责通告到位,通告不到位造成其缺课的、造成不良后果由机构负责人承当。
联系人:汤丽梅、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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