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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征兵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21:13 来源:网络

诸位老师、相关部委、各学校:

按照北京地委、市政府和卫戍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在校高中生、应届结业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统招硕士生、研究生,应届结业生优先。

(一)女性大专在校生,2023年12月31近日需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大学生入伍待遇,硕士应届结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26周岁(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女兵上半年应征报考:普通高等中学统招应届结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统招研究生应届结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视力:左右眼4.5以上。

(二)女性净高160cm以上;男性净高158cm以上。

(三)体重:

女性:17.5≤BMI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

男性:17≤BMI。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测项目,糖化血红蛋白比率,合格。

(BMI=体重(千克)乘以净高(米)的平方)

三、工作方法与内容

(一)学校工作方法与内容

1.女孩应征报考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有意向应征参军的适龄男学院生请登录,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考”应用进行网上补报,或通过登录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退伍报考模块进行网上补报,同时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应征报考信息。

2.女孩应征报考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有意向应征参军的适龄女学院生请登录,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考”应用进行网上补报,或通过登录学院学工一体化平台()退伍报考模块进行网上补报,同时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考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师生信息数据库初审。

3.出席政治考评

各学校组织补习员同学协助武装部举行应征参军学院生政治考评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方法与内容

2023年7月31近日,武装部搜集所有应征报考师生信息,组织审查合格、被确定为征集对象的适龄中学生,按宝山区人民武装部通告要求,出席宝山区组织的体格检测;复查合格者,由武装部协调举办政治考评、走访调查、推荐兵力,并对预定的新兵逐人签署预定兵合同。

2023年9月末,武装部帮助应征参军师生代办参军手续、落实优待新政、发放新兵服饰、进行交接输送,完成送兵工作并做好小结上报工作。

四、优待新政

综合国家、上海市和中学相关文件精神,参军师生有关优待新政如下:

(一)奖励补贴

1.批准参军的中学生,参军前在校其间收取的费用由国家推行补偿,按实际收取的费用或荣获的国家助学代偿总额估算,硕士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少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少于16000元。

2.批准参军的中学生,参军届满五年退役复学,按规定由本人申请荣获费用捐助,国家对退役复学的硕士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少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少于16000元。

3.从2012年起,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市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下降比列同步递增;对到拉萨等高原艰辛地区的,根据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数额领取优待金。

4.从2023年起,统招在校退役士兵师生全部享受本二本生国家助学金,捐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从2011年起,对服役届满退役、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贴金。

6.参军中学生退役后由军队领取入伍费。

7.在校高中生退役复学,予以24个月公积金补贴金。

8.参军前和复员后,学院分别予以一定奖励和视力放疗补助。

(二)学业优待

1.学院优待新政

(1)入伍复学后,若原专业停止招生或撤消,则由学校安排转到其他相似专业或导师复学;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先前报考从军者,入伍复学后,经转到大学同意,可转回原学科大类范围内的相似专业。

(2)入伍复学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委培生、定向生、成人会考等类型师生。

(3)参军当学期已修写完所选课程学时50%以上者,因当兵离校无法出席考评的课程可以免考,其总评成绩以80分计;修读学时未达到50%的课程,做退课处理,不计成绩;因参军离校无法出席课程重考者,重考成绩按60分计。

(4)硕士生入伍复学后,可免修未能修读的体育课、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成绩按90分计。

(5)正常入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诱因举兵的中学生,应及时代办复学手续。若错过当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当学期课程剩余修读时间不超过50%的,可给予选举。入伍(举兵)当学期修读的课程,但凡出席课程考评者(考评成绩>0分),其总评成绩加20分,加分后总评成绩最高计80分,或以实际总评成绩计。

(6)硕士生已荣获本学期奖学金者,参军后奖学金相应提高一级(荣获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不提高)2023大学生入伍待遇,成绩全部及格但未荣获奖学金者,参军后予以三等奖学金;予以研究生一次性退伍单项奖学金奖励。

(7)入伍复学后收取后续课程超计划修读费用。

2.国家优待新政

(8)应征参军的硕士生,结业后3年内参加专升本,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

(9)国家成立“退役中学生士兵”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目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中学生士兵招生。在全省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三)荣誉推选

入伍后,由本人申请,结合其在军队表现状况,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可优先推荐参与学院优秀党员(团员)、优秀中学生(党员)、优秀结业生等荣誉评比,优先推荐参与北京市相关荣誉头衔评比。

(四)培养视察

符合优秀干部基本条件,完满完成兵役任务并在军队表现优异,经学校申请,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对复员的即将共产干部追授“优秀共产干部”荣誉头衔。

应征参军师生,经党总支视察和大学二级地委织预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在符合条件状况下,可优先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军其间深受军队嘉奖或有立功表现,入伍后由本人申请,经学校二级地委织初审通过后,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给予视察、培养。

(五)就业进驻

非北京户口的复员中学生,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推行劳动关系(不含个体公商户、不含劳动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经查证服役表现,由市大学结业生就业工作联席大会审批进驻申请。

(六)采用培养

对从军参军学院生,军队在选定军官、士兵提干、报考警校、保送入学等方面优先采用培养。

具体法规新政请详见“全国征兵网”()、“上海征兵网”()。相关新政若有调整,以最新新政为准。

五、咨询受理

如需咨询请到补习员同学、各学校专武同学、学校武装部等处。

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监督电话: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

2023年春季退伍咨询QQ群:

地址:师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办公楼203室

联系人:袁贵彬班主任

师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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