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班主任法》《教师资格细则》《〈教师资格细则〉实施方法》《浙江省施行〈教师资格细则〉细则》《浙江省中学校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变革试点工作推行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班主任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学校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浙教资中心〔2023〕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上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小学班主任资格”、“中等职业学院班主任资格”和“中等职业学院见习指导班主任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报送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地(须申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小学所在地(仅限应届师范类结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班主任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脱产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师生,可持结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学校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已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纳入国家普通大学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大学本、专科应届结业生,符合班主任资格认定条件的,容许在结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递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荣获结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港澳台住户申请中学校班主任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市民在大陆(内地)申请中学校班主任资格有关问题的通告》(班主任厅〔2023〕1号)文件代办,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班主任资格认定机构。
(六)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上海市的现役军官和现役特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好申请一个种类的班主任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考
统一施行班主任资格认定网上报送,详细申闹铃间2023年6
月7日至20日。报送人员登录“中国班主任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黄色入口)选项踏入网上报考系统注册。参看《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人使用指南》(附件1)。
(二)现场确认及复检
报送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申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区人民诊所(元帅桥盛新路82号)一号楼5楼大会室。报送人员按学科分批确认并出席复查,详细安排和要求请必须查看《体检安排及留意事项》(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复查步骤》(附件3)。
3.上海高校应届结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点设在上海高校招生与就业处。
4.其他在温普通大学本、专科高校应届结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小学所在地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和咨询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
鹿市区教育局
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区教育局
缙云区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
瑞安市教育局
缙云县教育局
平阳县教育局
永嘉县教育局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教育局
鳌江市社会事业局
5.现场确认递交资料
(1)身分证原件;
(2)户籍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申领证明不予认可);
(3)文凭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统招师范教育类结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其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见习等成绩单打印件,打印件须加盖省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委或教育行政部委相关图章);
(4)普通话水平检测等级证书原件;
(5)《中学校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23年之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学校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复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递交);
(6)已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递交证书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院见习指导师的人员,需递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女工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8)与网报同一负片的单寸相片(最近两寸正面黑白白底护照照)2张,在相片反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2023讲师资格证,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在网闹铃2023讲师资格证,凡才能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准比对的,只递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准比对不成功的报送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打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班主任资格认定机构对接经侦机关统一核实,核实发觉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四、网络公示及证书领取
经评审通过网路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陆汕头市班主任教育院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7月下旬领取认定通过者班主任资格证书。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指南》
2.《体检安排及留意事项》
3.《教师资格认定复查步骤》
温师〔2023〕16号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小学、中职及中职指导师班主任资格认定公告.doc
附件1班主任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指南.pdf
附件2复查安排及留意事项.doc
附件3班主任资格认定复查步骤.doc
广州市班主任教育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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