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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辅导:捆绑销售不能分开核算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0-11-18 18:55 来源:互联网

【问题】

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家用电脑、软件和相关电脑杂志捆绑销售,且不能分开核算具体货物的销售额,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你单位销售的杂志虽然增值税税率为13%,但如果在销售此类货物时不能分开核算,就应按17%(电脑、软件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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