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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20:10 来源:网络

各省(市、区)财政局、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依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23〕22号)规定2023年合肥会计培训学校,现将2023年度全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自取得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自从事财会工作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出席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先完成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参看盐城市财政局网站2023年5月8日《关于召开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自2023年6月19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未完成先前年度继续教育,可选择相应年度补充完成学习。

三、继续教育内容

2023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公需课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普遍把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课目包括财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财会工作必须把握的财务财会、管理财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详细内容以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的网站信息为准。

四、继续教育方式

2023年度盐城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网路轮训模式。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的通告》(苏会计〔2023〕6号)发布的中标单位,选择北京国家财会学校、北京南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厦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学院、北京冠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网路轮训合作单位。

五、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网址

去年,我市确定的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信息如下:

1﹒北京国家财会学校远程教育网,网址:,电话:;

2﹒正保财会网校(原中华财会网校),网址:,电话:,;

3﹒华夏财会网,网址:,电话:;

4﹒西北财经学院,网址:,电话:;

5﹒冠华财会网校,网址:,电话:。

六、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学分制管理,财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超过90学分,其中公需课目不超过30学分,专业课目不能超过60学分。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摊销之后年度。

(一)出席指定的网路轮训单位的继续教育轮训,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并出席在线考试,成绩合格的,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重考机会,三次考试未通过者,难以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二)出席其他继续教育方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出席财政部委组织的高档财会人才轮训,考试或考评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出席财政部组织的大小型企事业单位总财会师素养提高安装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养提高安装工程轮训,考试或考评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出席财政部委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档财会人才轮训,考试或考评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出席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轮训,考试或考评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6﹒出席继续教育管理部委组织的财会类专业大会,每次折算10学分;

7﹒出席国家教育行政总监部委坦承的财会类本科以上文凭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课目考试或考评的,折算为90学分;

8﹒独立承当财政部委或其认可的财会学术团体的财会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外统一增刊的经济管理类书刊上发表财会类论文的,整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整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财会类书籍的,每本财会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财会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出席财政部委组织或认可的财会类知识竞赛,折算90学分;

12﹒兼任财会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13﹒出席财政部委组织或认可的高档峰会、研讨以及其他财会类活动,可依照活动内容和品质,根据活动规定,每天折算30-90学分。

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出席网路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经财政部委初审后由网路轮训单位统一登记到南京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学员无需申领任何手续。

通过其他方式(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规定)取得的学分,财会人员须在南京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由财政部委初审确认。

八、网络轮训单位管理

网路轮训单位要严苛按要求设置轮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轮训品质和疗效。网路轮训单位如有使用欺骗等方式笼络生源、进行蓄意市场竞争、滥计费、只计费不轮训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轮训资格。省级财政部委对网路轮训单位举办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对违背规定要求的,取消其轮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财政部委要高度注重继续教育工作,着力推进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根据“公平竞争、自主选择、优化服务”原则2023年合肥会计培训学校,由财会人员在5家合作单位中自主选择,不得指定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要跟踪落实继续教育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增加教育培训品质。

九、其他相关事项

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状况是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财会工作者评比、高端财会人才选拔等的重要根据之一,并列入其信用信息档案。用人单位必须保障本单位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的权力。

附件:2023年度盐城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咨

询代办点

盐城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盐城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事项咨询代办点

启东市:,桂林路8号市政府大厦309室

海门区:,东方路66号财政局113室财会科

海门县:,秀夫南路933号104室

海门县:,沿溪路80号西楼五层财会科

滨海县:,县政府行政大厦1032室

海门县:,城西广场B座405室

响水县:,双园东路488号西楼二楼财会科

海州区:,青年大街55号射阳区政府321室

盐都区:,温江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305室

盐南新城:,人民南路38号新龙大厦6号楼812室

开发区:,宝山路18号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厦1708室

市本级(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市会计教育中心(青年东路14号—101一楼,招商中行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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