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推行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通告》(教学〔2023〕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制招”的要求,逐步规范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起草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工科学院(国标代码10497),中文译名:of。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通州分校、余家头学校和东湖分校。
第三条?上海工科学院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民办脱产普通高等中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追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状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委、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经我校普通专科招生投档的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颁授上海工科学院结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工科学院学士学位追授方法》的结业生追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上海工科学院设立由校领导、有关部委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执委会,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新政,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拟定中学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详细施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依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新政,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县(区、市)曾经中考报考数量及各县(区、市)考生占全省报考数量的比列、历年生源品质及就业状况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适于调节各县(区、市)会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投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不少于招生计划数量的1%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品质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类别及投档原则
第十条?我校普通中专的招生对象:普通会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商科班、西藏山西大学班、定向生),英语类保研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会考生(已被我校预投档的一级专升本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出席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根据教育部及各县(区、市)确定的新政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面向全省大学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少于20分。我校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以录取成绩(含新政性加分)为准,但所有会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在各县(区、市)划定的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我校根据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
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情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四条?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录取成绩择优投档,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原发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
录取至我校且符合有关投档规则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未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依照考生录取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投档,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补报志愿时未明晰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未施行会考综合变革投档的省市,录取成绩相同时,考生中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新政性加分)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会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课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课目工科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课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投档。
对于推行会考综合变革投档的省市,考取考生选考课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课目要求。录取成绩相同时,参照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垂直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晰的状况下优先投档相关课目分数高者,专业相关课目分数比较次序依次为英语、语文、外语,专业相关课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投档。
第十六条?在内蒙自治区推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部份特殊专业投档原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安装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早批投档。投档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市第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且补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后在第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仍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
我校建筑类专业因为对艺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口试艺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我校汽车安装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
我校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我校与英国艾克斯-马赛学院合作设立的上海工科学院艾克斯马赛大学(属于教育部批准列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时,该专业的部份课程以英语作为教学和考评语言,师生入校后第一年须安排英语加强学习,英语达到英国共同语言参考标准B1水平方可注册第二学年法方学籍。
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货运部及美国残障人联合会等部委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安装工程两个专业,因为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合女孩报名,复查特殊要求如下:臂展1.65米以上,无色弱(色盲)、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全身建立。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眼睛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眼睛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治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安装工程专业要求考生眼睛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眼睛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治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测要求》(-2023)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对男女比列无限制。
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英语葡语,但师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日语作为第一英语安排教学。因为航海技术、轮机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的结业生须以日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德语葡语考生慎重补报。
第二十一条?大学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研生等类型考生投档原则依照我校2023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以往被专项计划投档后舍弃入学资格或休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考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商科班、西藏山西大学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投档。
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县级招生部委划定的投档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对无故拒签合同的中学生取消其投档资格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定向生结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针对大学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安装工程)专业等类型招生中牵涉的第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对于推行会考综合变革及合并硕士批次的省市,按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委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别招生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十六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出席美国普通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投档。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新加坡大学学历考试成绩投档,台北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地区中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检测成绩投档。详细根据我校2023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师生入学须缴付费用、住宿费及其它费用,详细计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县级物价部委核准后向社会发布。(可参考我校2022级新生计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检查状况给予处理,直到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我校推行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借贷、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减免费用等多样化奖励和捐助机制,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给予奖励捐助,详细根据上海工科学院师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方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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