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招生不再像往年那样实行30%、40%名额。
2. 创建文件并设置卡片。 今年,你们将有单独的计划并单独申请考试。
3.建议退役军人免试。
以下为龙照港发布的通知
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专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确保今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查批准。 招生计划纳入当年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 考生填写志愿前,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正式公布。
2. 考生报名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报名由考生所在院校组织实施。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基本信息、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
(一)注册条件
1、具备报名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今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以及2023年取得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和军人文凭。
2、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各机构应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本单位作出的政治审查结论负责。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加入邪教组织的,不准登记。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三)注册考试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考试费用收取单位的批复》(黑财总) 〔2013〕181号)规定,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报考的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考试。 费用为150元。
(四)登记手续
1. 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上报名中心”,点击“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报名门户”,凭考生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报名,设置网上注册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2. 网上注册并付款。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应聘信息、修改、查询个人信息。 考生需按照《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考试专业配套表》(附件1)和《今年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目》(附件2)《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生注册点代码表》(附件3)认真、准确填写。 网上登记时填写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信息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如果人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存在字体中没有的汉字,则将其替换为拼音(半角大写字母)。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正。 修改和查询的过程与填写过程相同。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须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支付支持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3. 确认注册信息。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按照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身份核实、资格审查、照片采集、信息核实、关爱政策、政治思想道德考核等相关工作。 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8日(不含节假日)。
各院校打印《今年黑龙江省考生专科升格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4),提交考生核对。 考生需仔细核对信息登记表内容。 发现信息不正确的,应当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字。 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考生确认签名后,即报名成功。 若签字确认的信息有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者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是应聘者本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在需要时能尽快联系到应聘者。 考生未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信息收集程序和方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考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两部分。 考生影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核验由各机构统一组织。 采集考生影像信息时黑龙江省招生办电话,考生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 没有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被读者识别的考生应抓紧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否则将无法报名。
5、注册信息审核。 各院校要根据考试专业匹配,严格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中的“学校”、“学制”、“在校就读专业”、“考试语言”、“学号”等栏目。形式。 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纳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单位备案。
三、考试组织
(一)考场布置
省招考机构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安排考场。 考点设置在市(地)单位。 排列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排列。 全省考场安排数据库及相关考试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上旬发布,各地区市招考局将根据考场安排数据库对本地区考区的题序进行核对,并上报核对情况将结果及时报省招考局。 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码由省招考局统一印制,分发至各市招考局。
(2) 门票打印
考试前五天,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并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核对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即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及命题
大专升本科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试题由省招考机关按照《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整理、印制、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
今年,全省专升本科考试共有两个科目。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总分3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日期 2022 年 3 月 19 日
上午 9:00-11:00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14:00-16:30 下午
专业基础课程
(六)考试实施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招生考试机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省招考办公室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具体考区。 所有考试都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考试管理办法按照《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升学学士学位统一考试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行印发)执行。
(7) 标记
大专升本科招生考试评分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承担评分任务的高校设立评分点,具体实施评分工作。 具体评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办〔2023〕1号)执行。
(八)结果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今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申请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天内进行审核。 院校负责受理、汇总考生在校成绩审核申请并上报。 寄至省招考办公室。 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机构。 各机构负责考生审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 省招考机关不专门受理个人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未按规定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4. 填写申请表
(一)灌装时间及安排
今年,全省高专升本科实行并行自愿招生。 申请表分为两次。 具体安排如下:
1、首次填报:4月7日至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7:0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相同5个科目选择填报大学招生计划和要求。 平行的愿望。 享受照顾政策并填写通用申请表的考生将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2、第二次填写:4月19日至2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7:00)。 享受关爱政策的考生(含兴边富民教育集团推荐的学生和已备案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填写一份院校偏好。 具体照顾政策如下:
一是贫困家庭毕业生注册专项计划。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高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招生实施方案家庭单独列出,入学时,申请院校普通考生专业申请成绩在申请线以下扣减10分,成绩不顺延。
二是兴边富民,支持宗教团体推荐免试。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招生委员会办[2023]11号),按照考生报送的院校志愿直接录取。
三是建议退役大学生、军人免试。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队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军动[2023]485号)有关规定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可获得今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3年退役并完成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军人(含应届毕业生参军和在入伍期间获得文凭); 二是预计今年7月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军人(入伍前保留大专学历,退役后回校继续学业)。 被推荐免试的退役军人院校,须按照今年省专升本科推荐免试计划,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参加由有关大学组织推荐选(试),通过推荐选(试)后,由有关大学办理录取手续。 具体安排稍后通知。
(二)填写表格
候选人需要在线填写表格。 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招生方案》填写志愿。 网上报名系统默认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 当考生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考生更改密码。 考生必须记住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要求,特别是“本专业可填报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中的内容,并填写按照招生机构的要求认真报名。 ,并对所提交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考生须自行填写报名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并且你不可以放弃你所选择的。 因考生遗漏或错误而导致取消报名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各高校要组织力量,加强考生自愿报考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捷的上网服务。 若考生密码丢失或遗忘,考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机构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填写《今年黑龙江省专科升本科教育考生职业密码申请表》(附件6),传真至省招考院补发。 。 传真电话:-黑龙江省招生办电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51-。
5. 入场
(一)入场时间及方式
录取时间为今年4月12日至23日。
录取过程通过计算机化远程在线录取进行。
(二)文件提交及准入流程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本科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20个学科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报送。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选择”的原则,省招考院根据考生填写的5个平行选择,在学科组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正式投递,招生学院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审核。 。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督办”的招生制度。 即招生机构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并负责解释不录取的原因并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出。 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办公室印制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将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入学报名材料直接寄给考生。
(三)剩余计划收集
考生填写的5个平行志愿录取完成后,由于考生填写志愿不平衡且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省招生考试院将召开今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召开。在“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情况后,未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逾期提出的领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候选人档案建设
各高职(专科)院校收到本科院校通知函后,应及时向考生发出通知书。 录取考生数据由省招生考试院下发至各院校。 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建立考生档案,并密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袋内容:(一)考生全部高职(专科)学籍档案材料; (二)候选人申请信息登记表。
(五)新生招生
候选人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进行登记。 考生报名入学时,各招生机构要严格审核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 报考时发现冒名顶替或未取得普通职业(专科)毕业证书的,招生院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告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学生工作办公室。教育。
(六)学籍管理
符合专科至学士学位录取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籍登记。 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时,毕业证书上注明“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进入本科阶段。
六、学费、福利、毕业证书及就业
专科转本科学生入学后,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毕业证书、就业等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本科生同等待遇。 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缴纳标准按照学校录取的同本科专业在校学生的标准执行。 招生院校应当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
七、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升本科院校招生是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省招生考试局、市(区)招生考试局和有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本专科升学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不断完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2、做好集体考试的防疫工作。 省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普通高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强化考试作风认真做好纪律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为考生提供好咨询和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防疫组考中的考试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按照省招考委办公室2023年5月1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3、严格工作纪律。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员在全省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各环节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认真地; 对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条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等有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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