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拟招聘教师183人。 详情请参阅《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福建师范大学考试中心)新教师(二)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招聘教师身体要求;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B级以上证书。 其中,汉语教师应取得二级A及以上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考(招录)工作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平台,查找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不满5年且未达到任职资格的与当地公务员部门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的期限; (七)法律规定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考后、录用前试用期内转为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须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或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民办在职教师应当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获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证。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位证书》、《台湾地区学位证书》、《外国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证书,该认证或证书被认可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资质认证,您可以登录中国留学网()查看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2、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只有与所列专业一致的人才可以应聘; 专业要求中的“××类”依据的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只有“××类”所列专业的人才可以报考。申请人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签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应与所需专业一致,专业学历(学位)也必须与职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申请人专业的确认以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为准。
3. 2024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提供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明; 2023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申请人获取相关资格证书并计算相关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B级及以上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A级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一类:已获得普通大学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之间出生)。
第二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生,年龄在1周岁以下35岁(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之间出生)。
第三类:符合下列条件的泉州市外(含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私立学校在职教师和公立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一)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2月至2005年12月之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年龄40岁以下(即1982年12月至2005年12月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5年以上相应学段教学经历;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一至五级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或教学界新星、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参加现场教学技能竞赛(含公开课)的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碎片化教学竞赛等)市级以上获三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8903/home)进行报名、报送信息并上传照片。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 1 个合格职位。 注册成功后不支持变更申请。 申请人应谨慎选择申请的职位。 在职员工办理登记时,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已持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或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审核:报考者报名成功后1天内即可收到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8903/home)查看资格初审情况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请。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家庭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应准确并保持公开。 如有错误影响招聘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还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 最终资格确认须经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审核。
(二)注册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进行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恶意申请的,一经查实2024年澳门城市大学分数线,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纳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就业资格等。
2. 申请人必须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要求的全部信息。 资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判断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请参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8903/home)的相关说明。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程序
符合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关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提交材料、条件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 有资格获得奖励积分的人士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2、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拥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拥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通知一是支持“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福建人服务期满并按发[2009]221号规定考核合格的基层高校毕业生)。
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录用(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申请人,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按照民人发[2006]10号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加分外,申请人同时具有多个不同资格加分的,按加分分数较高的项目以获得奖励积分。
加分名单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将计入考生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将根据加分确定。
5. 考试
原则上,各岗位拟招收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后方可开始考试。 如果未达到1:3,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特殊情况,由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或仅面试。 内容、时间、地点等根据岗位要求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
2、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计算占60%。 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奖励分)为60分。 笔试及格线上,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应聘人数与已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最后一次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并列,所有并列的候选人将被选为面试候选人;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回避面试的空缺职位,从笔试通过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最低分数按降序排列。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结果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为期7天。
(三)面试
面试采用分段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面试评分按100分制,分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确定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入围候选人结果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为期7天。
(四)综合结果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考试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复审在体检前进行。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石狮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面试通过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量,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若同一职位最后一次资格审查候选人有2名及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 总排名将根据附加测试的成绩而定。 附加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将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4年石狮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新教师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A4纸打印,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一式两份);
2、《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新教师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3,必须为Excel电子表格);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尚未颁发的,请提交承诺书(附件4),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证书,或者学校2024年8月前可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的承诺书》(附件5);
4、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应聘者的资格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资格审查确认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不准确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应依法如实报告自己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加盟承诺书》及同意参加就业考察的书面材料。 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中小学拟聘任教职人员准入查询,应当在国家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查询结果。 预查询教育行业报考人员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后,查询反馈中若含有《关于开展防范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权检发[2023]14号)《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从事教育行业犯罪记录》《备案信息预查询制度(试行)》(权监发[2023]15号)规定,不属于或者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将被取消该就业资格。
经审核不符合考试资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网上面试通过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福建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23年修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 复查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弃权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填补。
4、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要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医学证明,并与招录单位约定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5、体检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检查
对体检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 通过档案审查、学历等资格核定、综合治理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预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专业能力、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回避等检查,并对申请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材料。 申请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聘单位完成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录用资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告及招募
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参与选拔的岗位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优;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若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抽签序号确定选拔顺序。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晋升为正式员工;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9. 好处
(一)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生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财政补贴总额和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附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根据招生学校类型享受总计3万元至7万元的财政补贴和15万元的购房补贴; 通过泉州认定为本市高层次人才或符合“春光明媚”行动和市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配套政策优惠引进高水平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可同时享受相应的人才福利。 (详见附录6)。
(二)对符合《石狮市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双第一一流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普通高校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给予5万元落户补助; 对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建设大学或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10万元落户补助。 (详见附录7)
我市激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如有重叠的,将按照“优化、创新、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计划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8903/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石狮市人民政府. 相关审核信息将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如因未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应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回避考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条例[2023]1号)。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短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落实。
(四)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立即取消。 对已录用的2024年澳门城市大学分数线,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收回已支付的人才引进福利。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为:-。
(六)招聘工作接受石狮市纪检监察部门、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 监控电话:-,。
附录:
1、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到普通高等学校(福建师范大学考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新教师编制(二)岗位信息表
2、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教师资格审核登记表
3.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向高等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教师候选人信息表
4、《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承诺书原件》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书面承诺书》
6.《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7.《石狮市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
石狮市教育局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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