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13]4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要求,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该职位所需的条件;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
资格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部分职位2013年招收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按规定方可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考试考核岗位招聘步骤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辽宁人事考试网站,省教育厅组织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实施招聘资料准备、面试、考核、体检等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
通过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请参加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提供的统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2. 注册程序
⑴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9日9点至2013年9月15日24点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正面身份证电子版)不戴帽子的照片,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⑵ 审核结果查询。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应聘者提交的照片(如照片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供初步资料。申请人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9日至16日中午12:00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可以向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拼写错误(常见的有同音字、相近词等); 不涉及出生日期的身份证号码个别错误。 数字。
未通过审核的,可申请其他职位。 考生如需初试咨询,可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⑶ 付款确认。 复审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9月9日11:00至2013年9月16日17:00重新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向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 缴纳笔试费用后,报名流程结束。 网上支付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
本次笔试考试费用为每科每人50元。
网上缴费后,申请人须尽快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 若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局(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流水号等信息)。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注册须遵守诚信承诺制度。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中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或就业资格。
若招聘职位未达到考试录用比例(查看招聘单位公告),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调整或取消。 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申请被取消职位的候选人可以在9月份申请该职位。 18日14:00至16:00,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将重新提交。 9月18日14:00至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无需额外付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放弃申请或变更申请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笔试费用将退回原支付卡。
从报名到招考获批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与考试机构之间的沟通。 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⑷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0月8日9:00至2013年10月13日15:00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用A4纸(黑白或彩色)打印准考证。 如果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站查看或联系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解决。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申请人应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一科笔试,测试级别为“1”级。 《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数据分析等,均为客观题。 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笔试时间限制为9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本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申请人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完成后第一考试网,“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公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 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材料。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将无法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位面试官将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为5:5。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面试人员更换应当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面试官名单已公布,则不再公布替代名单,用人单位将通知已进入该职位面试的其他候选人。
面试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评委7人,由公职评委和省教育厅(含用人单位)评委组成。 公开评委由省人社厅选聘。 对于涉及知识的面试,公评员与省教育部门(含用人单位)的评委比例为3:4。 对于涉及公共知识的访谈,公共和省级教育部门(含用人单位)的评委比例为4:3。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四、考核岗位招聘步骤
(一)报名
通过考核招聘的岗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 请携带身份证和学位证书直接到辽宁省学校课程教材开发中心报名。 地址:辽宁省沉阳市皇姑区西河街10-1号602室联系人:孟志红,联系电话:。
(二)面试
考核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是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5. 评估
省教育厅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通过查阅档案或者回原工作(学习)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 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 体检
省教育厅人事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总分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可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候选人。 因体检不合格或申请人自愿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需要填补该职位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批准后,该职位将在年度内等额填补。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体检替代人选将在一周内确定。 结束。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重新体检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请求。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7日内安排复审。
七、公告及招募
省教育厅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确定拟招录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该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有疑问的,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为一年)。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接受纪律检查和社会监督。
随附的: ”
辽宁省教育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九月
2013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2013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辅导简章汇总
2013年事业单位“老五课堂”公开课,互动!
2013年辽宁事业单位预科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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