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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15:15 来源:网络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工作。

(一)招生工作组以学院院长、书记为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其他团队成员均为成员。 工作组下设考试组、检查组、宣传组、防疫组四个工作组,与招生工作组协同工作。

考试组负责组织硕士生复试招生,并负责回复复试QQ群、微信群考生提出的问题。 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研究生秘书担任成员。

检查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检查。 学院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法学硕士中心主任担任成员。

宣传组负责研究生复试招生的招生宣传和舆情防控工作。 学院分管副书记为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

防疫小组负责硕士生复试招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成员。

(二)招生工作组负责复试考生面试(包括英语口试、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测试、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等相关工作。

(三)招生工作组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员办公室和学校巡视组的监督。

2、工作原理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保证质量、宁缺勿多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原则。

三、首次自愿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各专业复试成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复试招生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高校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照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2、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指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进行复试。 按比例划分成绩后,总成绩相同的将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3、学院负责通知并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审资格

自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各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详情请参阅学校研招网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复试。 未按时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将有资格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初分基础上加分10分,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选“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人员,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项目并服务满期并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10分经初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三)复验方法

所有第一志愿招生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为学校指定的燕山校区标准化考场。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616、617室。

同等学历考生补考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室。

心理测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心理测试方式: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四)复试内容

1.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招生目录》所列科目。 详情请参阅《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目录》。 每科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试题采用开放式题型,包括案例分析和综合讨论。 题型设计综合性强,主要考查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和一定的拓展能力。

(三)笔试答题卡由学校统一印制。

(四)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

(一)面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测试和听力测试(不再单独组织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包括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力、科学精神、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

(三)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为15分钟。

3.对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进行补充考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在所申请专业内额外修读两门本科课程。 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附加测试将是笔试。 具体程序和要求同上。 每科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律)不需要参加额外的考试。

4.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接受反映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4、调整工作安排

(一)调整专业

我校法学硕士(法学)和法学硕士(非法学)接受转学生。 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转学考生可在我校开通转学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并填写转学申请。

(二)调整的基本原则

1、调整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2.符合调整要求的校内、校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学位招生调整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3、调整考生复试内容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4、调整考生应理性填写申请表,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整复试资格,以提高调整申请的成功率。

(三)调整的基本要求

1.转入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2.转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3、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以从高到低调整,但不能反向调整。 例如,初试英语第一专业可以转入统考英语第二专业,反之则不行。

5. 初选成绩必须满足国家初选专业和转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并考虑到学院专业的缺额情况。

(四)调整程序

1.转学考生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正式填写转学申请。 开放时间以我校正式开通接送服务功能的时间为准,时长不少于12小时。 根据之前的转会情况,确定未来是否再次开放。

2、学院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筛选转学考生,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有权撤销已发出的复试通知。发送。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转学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必须在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调整方法

所有招生专业调整为采用现场复试。

志愿者调整现场复试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上午9:00-10:30,地点另行通知。

转学志愿者现场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下午13:30开始,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616、617室。

同等学历考生补考时间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508室。

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调整复试内容,参照自愿复试内容。

五、分数计算方法

(一)综合得分及权重

1.志愿者候选人

志愿者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调整人选

调整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3.考生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将其初试总分相加,按上述标准计算总分。 奖励积分不累积。 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积分条件的考生将获得最高项目的积分。

(二)合格线

1.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学科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单线”(同比例)。 低于资格线者,不按排名录取。

2.面试成绩及格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附加考试科目及格线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单科附加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格。 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综合绩效排名标准

1、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按照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2、涉及转学复试的专业,优先录取通过第一志愿的考生。

3、初试通过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成绩排序; 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统一考试英语成绩排序; 初试英语成绩相同的,按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排序。

4、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面试成绩排序; 复试面试成绩相同的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按照初试统考英语成绩排序。

5. 对复试合格的“高校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第一考试网,按专业单独排序,按照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我校按照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工作学习状况等。考核方式包括面谈、“信转”或“外转”等。

对弄虚作假或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否决,不予录取。

七、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了法学院Covid-19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并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和演练。

2、保证物资储备。 学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准备了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洗手液等)、额温枪、消毒剂(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

(二)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通风。 面试前保持面试室及走廊通风并消毒。

2.做好物品的清洁和消毒。 保持复试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电梯等经常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消毒,保持卫生间空气流通,保持洗手盆无污垢、马桶无粪便污垢堆积。

3.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 垃圾桶、垃圾点周围不得散落垃圾,不得随时间过多堆积。 设置专门垃圾桶,专门存放废弃口罩。 将用过的口罩放入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4、加强个人防护。 体温异常者应及时向学院报告。

八、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亲自检查、协调、督促,认真细致地做好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各学院要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坚决杜绝粗心大意的现象。

(二)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老师、面试老师等必须参加考前培训,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研究生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进修考试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的,应避免接触本次试题(含分题) 、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题纸等保密材料; 兼职人员有近亲属参加复试录取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将对面试成绩单、成绩汇总表等材料签字盖章,并指定专人留存备查。

(五)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热线:-。

九、复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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