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所需条件以《2023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看守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岗位名单》)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到处分或者被开除学籍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以及凭原学历证书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经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要求但尚未完成服务期的;
6.被执行人违反信托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录用条件。
二、招聘程序
1. 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宝鸡党建网()、宝鸡纪检监察网()上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人事培训考试网()。
资格审查工作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宝鸡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指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报岗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8月9日18:00—8月9日24:00),应聘人员可查看审核状态,但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 网上支付及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2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宝鸡人事培训考试网确认网上缴费。
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公务员的通知》(陕价费调整[2001]89号)规定执行,逾期不缴纳笔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确认网上支付的申请人请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便资格审核等阶段核实信息。
来自城市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的申请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于8月10日12时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免除考试费用(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层,电话-)。
4. 录取比例
本次招聘拟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8月11日在宝鸡党建网公布。对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相关部门将办理退费手续。
5. 在线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付款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24:00期间,到宝鸡人事培训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审查
1. 笔试
(一)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大纲(2023年版)》要求,结合纪检监察业务,重点考核岗位所需的综合业务能力。笔试包括“专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A类)。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成绩。
对违反纪律、违规报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缺席、违纪、零分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向宝鸡市监察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其他情形的,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将按规定程序受理申请人的复核申请。
(五)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对2011年至2023年在陕西省自主就业、应聘管理岗位的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加分金额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社会确认的程序实施。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个体户退役士兵,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明、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以及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三等功以上勋章,向宝鸡市监委申请加分。个人加分总额不超过20分。拟获得加分申请人信息将在宝鸡党建网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宝鸡市委组织部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分数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对不满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凡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候选人,一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宝鸡党建网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宝鸡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因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所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补缺时,如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补缺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如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面试
此次面试由宝鸡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宝鸡党建网另行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果当场通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个体经营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在宝鸡党建网公布。
(2)确定并公布体检人选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允许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宝鸡党建网公布。
7. 体格检查
体检由宝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依次递补,且只接受一次面试英语作文,面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
(八)调查
宝鸡市委组织部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产生的空缺,将从面试合格并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进一步考核。
(九)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宝鸡市党建网、宝鸡市纪检监察网公示拟聘任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补录。
(十)就业
公示期满后,宝鸡市委组织部发布招聘结果通知宝鸡人事培训考试网,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审批表》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新入职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入职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宜,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06]19号)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有效,并承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IV. 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审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因虚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经考试部门审核不实而进入笔试阶段的,其成绩将作无效处理。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络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监督宝鸡人事培训考试网,贯穿招聘工作的全流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后,应关注宝鸡党建网相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请勿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注册,避免出现乱码或信息错误,影响资格审核和考试。
(二)本次笔试仅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辅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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