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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及时间安排公布 发布时间:2024-06-27 13:05 来源:网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9-20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费:

考试日期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考试费用(元)

10 月 19 日

(周六)

上午 9:00-11:30

建设项目成本管理

(基础科目)

61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定价

(基础科目)

61

10 月 20 日

(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技术与测量

(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

61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

84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10:00至2024年7月10日10:00;

(三)上网核查时间:2024年6月28日10时至2024年7月10日17时;

(四)网上支付时间:申请人审核通过后至7月11日24时;

(五)发票领取方式: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公众网络缴费系统将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收据信息。考生网上缴费直接接入财政电子收据管理系统,缴费金额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缴账户,实现电子收据信息化管理。缴费人可直接在线查询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收据,并支持下载。考生缴费后如未点击生成收据,可关注“通交云”公众号后续查询、检索。咨询电话:-。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初,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核实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需要成绩核实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官网通知,及时报名。

(八)审查后现场检查时间、发证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专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入职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的通知》(建人[2023]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入职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的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作4年以上;

具有土木、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金融、商务等专业大专(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至少5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的高等学校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搜索《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知(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通知〔2023〕3号)》查询附件】,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不少于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或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至少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或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5.具有相应学历或相关专业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以免考基础科目:

1、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附加专业层次),可免考基础科目,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考试的,可取得相应专业考试证书,作为报名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78号)精神,凡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考生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无法通过网上自动核查,考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及核查/认证报告(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进行人工核查。考生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认证,并根据需要下载相关PDF格式网上核查/认证报告(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具体适用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专栏《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网上核查/认证报告》。

(六)全日制报考人员,毕业前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作年限可以通过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成人教育毕业文凭前后从事该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不含全日制学习期间),以整年为计算依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考生应在工作地点或居住地附近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认证实行告知承诺制,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的政策规定和《服务指南》第六条核查监督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核查考生承诺的具体说明。考生对其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可不填:无、无业、无编号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和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在报名时出现选择、填写或误传等错误,影响资格审核的2024浙江造价员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考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考后现场审核的方式2024浙江造价员考试成绩,具体流程如下:

1. 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28日10:00至2024年7月10日10:00期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尚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报名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验证(24小时内)。新考生应尽快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验证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的考生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如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检查所填写的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如您选择的报考条件不要求学位,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的学位。

2.往年注册用户(考生)请检查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上传照片

考生报名上传照片前,需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并利用该软件对需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并生成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考生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报名时拍摄的照片。(特别提醒: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类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考生应慎重选择并上传照片;新报名的考生应提供白色背景证件照,已报名的考生可继续使用原照片。)

(三)填写信息

完成报名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经过身份、学历、学位验证的考生不能选择报名考试),考生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考生选择是否采用知情承诺制。

1.对于选择采用并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系统将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电子文本),考生以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再行代为承诺。考生作出承诺后,可在缴费前、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考生撤回承诺后,应按照“不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考生撤回承诺,今年本次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申请人不选择使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在线上传后,等待审核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已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登记事项的申请人,不能改为“使用告知承诺制”。

需要网上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 学历证明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② 学位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③无法网上核实身份证件种类、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者,须上传本人身份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片(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明》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④工程造价及项目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申请免修基础科目人员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栏);

b.报考附加专业考试的人员,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栏,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验证--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

(四)信息确认与修改

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前可点击“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在承诺栏签字确认,并留存,以备考试结束后现场核查。

(五)网上支付

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经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须于7月11日24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个专业资格(等级)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函[2022]301号)执行。报名人员须持境内银行卡(须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卡可多人缴费)。确认报名费用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完成。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试验前人工在线验证及试验后现场验证

(一)考前人工在线验证

考前手工上网核查由各地级市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承担(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省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各地级市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手工核查工作。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且已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账期内的考生,以及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跨部门核查、网上核查等方式查证属实的有疑问的考生,可要求考生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应积极配合。

以下考生须接受考前在线验证:

1.不属于告知、承诺制度的事项;

2.未选择知情同意制度处理相关事项;

3.撤回承诺申请;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进行网上验证或网上验证不成功。

5.申请免修基础科目者;

6. 申请额外专业考试者;

(二)试验后现场核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上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五、失信处理

(1)报考者应当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要求的,该考生报名资格无效;考试后,考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或者逾期拒绝接受核查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其所取得的全科成绩无效;已经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该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考生须诚实参加考试,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经技术手段鉴定,答题纸与答题卡内容相同,考试成绩作废;已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三)申请人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联合惩戒,建立建设工程资质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将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考试信用档案中记载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6. 申请须知

(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不报名或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测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四门科目。参加四门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级别为免考两门科目)且符合基础科目免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生须自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尺子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讯、录音、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三门科目均为客观题,需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全国统一网上阅卷。考试要点如下:

1、作答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作答说明》(专用答题纸第一页);

2.答题时,要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并在专用答题纸的指定区域内作答问题;

3. 考场内将提供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试结束后将收回。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2023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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