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属高水平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医疗水平较高。2023年9月,获批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政府首批共建医学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19个学院(含康达学院)、28所附属医院、1所附属疾病控制中心。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人文医学、临床医学工程、卫生政策管理);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位授权点已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9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三期)6个、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2个、江苏省一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 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在全国54所参评高校中被评为A+,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免疫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26个本科专业、1个九年制本硕博连读专业、3个“5+3”本硕连读专业,目前在校学生总数19000余人,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体系。
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多年来,学校积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卫生技术人才。近年来,学院坚持“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终身学习”的办学理念,紧扣“提高质量、重视品牌、扩大影响、多层次办学”的要求,依托学校优质的办学条件,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医药卫生人员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几十年来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提升学习支持与服务水平。 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始终稳居全省前列,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医药卫生人才。
2023年继续教育学院招收临床医学等8个专科至本科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南京医科大学!
一、专业列表、招生范围及办学地点
招生计划及统一考试科目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专业培训计划简介
1. 临床医学
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较强的临床诊断和临床实践技能、一定的医学科研相关知识、较强的医学实践和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主要课程有: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诊断基础、外科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医学心理学。
2.护理
学院旨在培养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必备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具备高素质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初步科研能力的高素质护理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护理管理、急诊护理、护理心理学等。
3. 康复治疗
培养具有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基本医学知识和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融康复、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具有较强人际沟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应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局部解剖学、运动学、人体发展学、康复评估、运动疗法、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假肢与矫形器、传统康复(按摩)、康复临床学。
4. 口腔医学
培养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和相关自然科学知识、较强的口腔医学实践和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能从事口腔医疗保健、口腔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工作的实用型口腔医学人才。主要课程有:生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基础诊断学、基础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5.医学成像
学院旨在培养具有广博的放射诊断理论知识和独立进行放射诊断及临床思考、分析鉴别的能力,具有扎实广博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影像诊断技术,能适应现代医学影像诊疗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包括:断层解剖学、药理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基础诊断、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等。
(六)医学检测技术
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健全人格的医学检验与实验诊断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内科学、传染病学、仪器分析技术、临床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
(七)验光
培养具有扎实的视光学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能在医院、眼镜中心、视光学产品公司等从事眼保健与视觉护理、视功能康复、视光学与配镜、特殊视光学检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眼科学基础、应用光学基础、医学统计学与流行病学、临床视光学基础、眼科学、视光学、眼光学、低视力、视光学仪器、接触镜、斜视与弱视。
(8)药店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科技应用型人才,掌握药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实验技能、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发等领域从事药物鉴定、药物研究、药物制备和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的人才。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除目前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学校的学生外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职及能全面服务患者的工作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已取得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性系列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其专科以上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报考时,须持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性系列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并被取消入学资格。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而坚持报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规定,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本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招生的高校和专业,不得跨城市报考。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等临床专业本科生,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照和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理执业资格证书。
(3)报考其他医学专业者,须为卫生、医药行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药学专业者,须为该行业的从业人员。
(4)报考眼光学专业者,须为医学院校眼光学专业毕业生。
(5)考生申请的专业原则上应与现就读的专业相匹配。
5.申请者应身体健康,生活自理,不影响所申请专业的学习。
6. 考生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原大专以上学历及专业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予以开除学籍。
四、报名及确认方式
1.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及考试费用、现场拍照确认报名信息等方式。已完成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及志愿信息无效。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间地点:9月5日至9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缴费。网上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考医药药学相关专业、申请优惠待遇免试等考生也须于9月8日至1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网上缴费。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填报报名信息(网址:)。
3、凡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考生,一律在我省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凡在我省与外省同时报名的考生,其在我省考试成绩及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关于确认程序
1.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须到考生报名或工作所在城市的市级招考机构指定地点接受报名信息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考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持有报名现场核查地点以外身份证件的考生,需提供本地户口簿或居住证。
临床专业、护理专业申请者还须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现场审查。
2.报考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的考生,须接受报考地或工作地报名信息现场审核,持有非报考点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当地户口簿或居住证。
3.报考本科以上学历、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如网上审核不通过,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资格认证报告》。
全省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当年专升本考试时,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出具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证明》。
4.医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须签署《江苏省医学考生参加成人高等考试诚信承诺书》。
5、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结束后,考生须自行完成网上支付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核对表》(以下简称《确认表》)。《确认表》上的内容是考生参加考试、被录取的重要凭证。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志愿、网上审核、现场审核时,须仔细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错误,应立即更正后再付款。确认无误后,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确认表》。因未按要求认真核对自己信息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10月24-25日。
(二)考试科目
(1)医学专业:英语、政治、综合医学(含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普通外科);
(2)药学专业:英语、政治、高等数学(二)
六、相关政策特别提醒
1、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文件(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取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2.为保证考生入学后能完成学籍电子登记,并在完成学业后获得教育部电子登记的毕业证书,请考生正确填写本学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认真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得教育部电子登记的毕业证书,考生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3.教育部特别通知,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性系列普通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电子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因此,凡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的专科学历注册号,否则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4、有关免试、优惠录取政策及报名条件请以当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七、招生原则
1.学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送申请人。
2、我校录取新生原则上在校本部或就近教学点入学。
3.对因线上报名人数不足而不能到校上课的考生,我校将采取转校等方式妥善处理。
8. 学习形式及费用
药学专业学习形式为函授,其他专业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学生入学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九、校本部及各学院咨询电话
10、本招生简章通过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各媒体摘编发布的招生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如国家有关招生、学习、学籍、毕业、学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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