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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全国骨科脊柱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关节用骨水泥、一次性使用活检针等跨省联盟采购成果实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7号)要求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我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中药材跨省联盟采购成果。现就成果规范实施情况通知如下:
1.目前部分已约定采购量的中标产品仍未上网(详见附表),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正常采购。为规范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保障临床用药,我省未上网中标产品的投标企业应于1月29日至1月31日尽快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申报产品信息,并及时提出调整药品采购属性的申请,否则相应企业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
2.凡列入《全国中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货清单》的药品,将以“中选价”为“省内采购限价”纳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的“中药联盟集中采购”模块,并标注为“跨省联盟中药中选品种”,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3.本次联合采购中选产品重量分解为包装系数和具体药品编码,同一规格不同包装之间不设换算关系,不得无故更改中选产品包装。医疗机构在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中选产品任务后,可根据临床需要优先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其他包装、其他厂家的中选产品。
附件:26个有采购计划但未列入中成药联盟采购入选目录产品汇总.xlsx
省级药品价格集中采购中心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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