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条件
1.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学学士学位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护理、技师级岗位工作满5年(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技师级资格的,须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的,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药学、护理、技师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技师级资格的,须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工专业教师资格考试。
5.具有临床医学(含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初级学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需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具有护理学学士学位,需参加国家护士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疗(药师、护士、技师)工作7年以上;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药师、护士、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并已从事医疗(药师、护士、技师)工作至少4年;
4.获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以上,并已从事医疗(药师、护士、技师)工作至少2年;
5.获得博士学位或相应专业学位。
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国家卫生职业中级资格考试。其中,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打印,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中级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之一。
自2023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学检测技术专科(硕士、硕士)专业类别和微生物检测技术专科(硕士、硕士)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测技术专科(硕士、硕士,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专业类别。
申请专业代码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因工作变动需要申请现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
注册要求中专业资格或学位要求是指取得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资格或学位,取得资格日期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须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省级卫生职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考核,设地市考点、省考点、浙江大学考点11个。地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省考点设在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60号215室,电话:)。
(2)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省级考试中心报名;浙江大学及附属医院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浙江大学考试中心报名;杭州市以外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所在地市级考试中心报名。
(3)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通过网上预注册后,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经所在市级或省级卫生体检机构审核同意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打印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已成功报名去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本次报名所填信息除科目外,其他信息与往年一致,可直接按历史考生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者须提交《2023年卫生人才评估考试申请表》1份);
3、毕业证或者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专业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专业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2023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13日2024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打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按报名须知在线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16日,考生须持《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2.“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1月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通过“卫生人才测评考试”门户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按照报名须知在线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3年卫生人才测评考试报名表》。2023年1月8日至1月22日期间,考生须持《2023年卫生人才测评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3.确认方式:2023年1月6日至1月10日,诸暨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集中到单位,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党建办417室(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确认报名。
(七)军队卫生人员无需网上报名。报名组织机构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于2023年2月3日至2月12日派人员持介绍信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名资料交接和考试费用缴纳。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方式及标准。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9日至3月13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缴费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6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浙加费[2023]70号),计算机考试为80元/人/科目,纸笔考试为50元/人/科目。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及方式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医师)、初级(教师)、中级三个等级,共117个专业。
(二)全国统考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其中专科(师范)护理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其余116个专业四科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形式。
(三)“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设“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报名系统中显示为“专业实践能力”)两门必考科目,考试采用纸笔形式。
(四)2023年理化检测技术本科(硕士、教师)、微生物检测技术本科(硕士、教师)专业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其成绩继续实行滚动管理,其余科目不及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报考卫生检测技术本科(硕士、教师)专业相应科目。
四、考试时间
专科(师范)护理专业考试采用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本
5 月 23 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 月 24 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余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本
5月23日、24日
30日和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纸笔考试定于2023年5月23日9:00至11:00、14:00至16:00进行。
5.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2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6.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下载打印成绩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军队考生考试成绩的通知和查询。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对医疗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自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生效之日起次年起未逾三年;对医疗事故负有次要或者轻微责任的,自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生效之日起次年起未逾一年。
(三)考试期间,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职期间的人员。
(四)经核实收受“红包”等行为时间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经核实索取“红包”等行为时间未满3年的。
(五)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正在处分期限内的。
(6)受过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
(七)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
8. 咨询电话:-
诸暨市卫生局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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