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124家,共招聘42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有适合任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仅限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毕业生(不含委托生、定向生)2024年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毕业时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历资格、学位证书;
求职期间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求职期间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未找到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求职期限内,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凡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期间取得国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固定户口且在京有人员、行政关系,尚未找到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北京市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之间);非北京地区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2024年引进非北京地区毕业生的有关要求,其中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招考单位规定的相应条件
该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附件,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如果岗位要求没有对教师资格证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上岗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9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站:(海淀教育人才网)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2024年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所有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未进行网上报名、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
(二)现场确认
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北京地区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卡)首页及个人页;
4、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无需提供统招证明),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处于求职期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备案单位证明函(加盖备案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须有北京户籍,提供户口簿(卡)首页、个人首页、教育部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
5.申请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届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毕业生须提供高校颁发的教师教育专业毕业证书或《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
6、其他能证明您具备招考单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2-6项所需确认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初审(笔试)
初审由区教委统一设置、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审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格。初审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上公布。招聘单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初审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确定;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初审合格人数确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的考生相关材料报送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复试。
(五)复审
复试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格。
重考采取试讲加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试讲不规定具体范围,进入重考的考生根据所申请职位学段及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向考官讲课。试讲总分为100分,60分及格,试讲时间约为15分钟。半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格,时限为15分钟。重考成绩由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其中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重考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重考成绩的70%。
报考人员综合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复试结果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招聘单位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从合格应聘人员(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则通过附加试讲的方式择优确定第一名应聘人员。
(六)检查、体检和公示
招考单位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上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信息7个工作日。公示前,若有应聘人员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则对通过考察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顺延。公示开始后,不再顺延。
(七)最终资格审查
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通过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剂手续,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件、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按时限和要求完成考察、体检和调动工作,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的,其应聘资格将被取消。所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开招聘各环节如遇特殊情况,我委将及时作出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海淀区教委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针对高校毕业生)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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