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参保单位,长春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应缴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险中心函〔2006〕6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长春市今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3年应付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即职工收入总额所有项目,包括当年第13个月的工资、补贴、年度还款工资、 ETC。)。文件显示,如果员工工资低于下限长春市医保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将自动执行下限标准3602.85元。员工工资高于上限的,执行上限标准18014.25元。退休人员按照上一年度实际领取的养老金数额申报。
参保单位和个人今年缴费基数申报起始时间为今年3月5日至3月20日。根据2号文规定长春市医保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基数执行期为当年4月至当年3月。下一年(费用所属期间)。当年1月至3月(缴费所属期间)仍执行上年缴费基数,无需补缴医保费差额。 。长春市今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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