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向校外办理调剂的通知 一、关于调剂
凡未被我校拟录取,且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要向校外调剂的,请于4月2日—5月5日期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
二、关于调取试卷 (2011年4月7日后开始办理)
已被调剂单位拟录取的考生,需自行携带以下材料:
1.拟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接收函;
2. 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完毕的“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试卷调出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申请表)
3.考生本人身份证。
凡委托他人办理的,考生应在申请表备注栏内注明代办人姓名,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
以上材料齐全,我校在10日内将考生初试试卷通过机要寄往拟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
提交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航办公楼东楼213房间 电话:010-8231436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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