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8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 物业经营管理 | ||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 物业管理实务 |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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