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货物
(1)范围
①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
②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
③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报关程序除不需要申请外均与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货物相同。
退关货物-----了解
1.含义——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
(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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