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价格质疑程序---为了核实成交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不用进行(一)、(二)程序而由海关直接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情况: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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