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核发、注册登记
证书核发、注册登记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在证书核发日期3个月内,凭证书及有关材料到房地产估价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由房地产估价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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