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及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以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对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申请。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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