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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之经济法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1-07-22 10:47 来源:互联网

2011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之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相对应,经济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所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

  (2)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包括群众团体、公益组织、文化团体、学术团体、自律性组织等。(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

  (4)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权利如经济职权、经营管理权等。经济义务如按时纳税的义务,不得拒绝国家机关依法检查的义务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物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也包括人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还包括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也可以称为精神财富或者精神产品,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例题1】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例题3】下列各顶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案:AC

  【例题4】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

  的客体。(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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