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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9 16:30 来源:互联网

广东省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证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分别由各市、县教育局和我厅委托的院校组织实施培训。从总体情况看,培训工作都能按照要求开展,但也存在培训的范围和职责不够明确,以及不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等问题。为使“两学”培训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现就培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我厅选定的高校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范围

  目前,我厅在已选定33所高校开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生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培训对象限定在本校(含二级学院)专科以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生(专科二、三年级,本科三、四年级及研究生),不允许对其它高校非师范教育类在校生及社会人员进行“两学”课程培训。凡擅自扩大范围组织的”两学”培训,均为无效。

  二、社会人员“两学”课程培训问题

  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其“两学”课程有如下要求: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申请与其师范毕业学历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时可免修“两学”。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补修“两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在其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培训点进行补修培训,详情请咨询各市教育局(见附件2)。

  三、“两学”课程培训证书的适用范围

  1、凡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的33所高校举办的本科层次“两学”课程培训,完成规定培训课时,并获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者,其成绩可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凡参加省教育厅指定的8所高校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其中“两学”培训成绩可以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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