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第二章(20)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
(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的种类与召集
1.股东大会的种类(熟悉)
股东大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出席,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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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年会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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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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