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通知
豫建监协〔2011〕16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本省区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函》(中建监协[2010]17号)和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同意,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定于2011年9月至11月份举办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注册专业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且需要在2012年延续注册换证的河南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必修课48学时及专业选修课48学时或24学时(仅培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学员可根据注册专业自行选择学习内容和学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
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学习方式,学员登录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四、继续教育收费及教材
1、收费标准
必修课: 480元/人(48学时)
选修课:
(1)只注册一个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480元/人 (48学时)
市政公用工程:480元/人 (48学时)
(2)注册两个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240元/人(24学时)
市政公用工程 240元/人(24学时)
2、继续教育教材
继续教育教材使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的继续教育统编教材,必修课教材30元/本,房屋建筑工程教材40元/本,市政公用工程教材40元/本,法规汇编30元。
五、报名和学习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20日
2、报名办法:注册执业单位集体报名,填写汇总审批表(附件1)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njlxhpxb@163.com;协会培训部将根据收到报名信息的先后,在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分期公布参加网络学习的人员名单。
3、继续教育学习:省监理协会网站公布名单中的学员即可交费学习。学时累计达到要求时,即可打印学时证明,培继续教育学习完成。
4、继续教育考试:网络继续教育考试统一由省监理协会负责组织书面考试。学员凭学时合格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可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其他事项
1、省监理协会授权协会培训部实施有关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请咨询0371-63936639,联系人:耿春。
2、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以免耽误延续注册。
3、本次继续教育结束后,对2012年到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将不再举办继续教育培训。
4、考试时间定于11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协会另行通知。
5、有关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细节请参阅附件2.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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