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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重要) 发布时间:2011-09-22 17:24 来源:互联网

安庆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重要)

各位考生:

2011年度安庆考区承担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24、25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市经济开发区元山东路99号,可乘15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安庆职院站”下)举行,为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本次考试任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将有关考务问题提示如下:

1.请按时打印准考证,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士兵证或军官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中华考试

2.本次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进场,严禁将通讯工具或相关书籍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⑴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⑶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5.在答题卡上答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信息点,不按规定填涂信息点、在草稿纸上答题或不按要求答题的,答卷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6.考试结束后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7.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违者按“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公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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