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1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通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安排,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在原计划考录2600人的基础上,基层公务员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职位各增加2000个,第二批共计划招录6605人(含中直单位国税系统第一批空缺计划5人),其中基层公务员2000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4600人,基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5人。2000名公务员中,拉萨市96名,日喀则地区612名,山南地区203人,林芝地区181人,昌都地区419人,那曲地区437人,阿里地区52人。460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拉萨市229人,日喀则地区699人,山南地区272人,林芝地区315人,昌都地区571人,那曲地区460人,阿里地区191人;西藏日报社16人,西藏佛学院3人,财政部门2人,审计部门2人,外事办部门4人,科技部门3人,体育部门1人,统计部门3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0人,国土资源部门3人,环保部门1人,教育系统1352人,文化部门7人,卫生部门56人,林业部门6人,农牧部门7人,民政部门4人,交通部门109人,广电部门124人,水利部门9人,地勘部门40人,安监部门2人,农牧科学部门4人,质监部门31人,新闻出版部门3人;西藏大学27人,西藏大学农牧学院16人,西藏民族学院18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区外生源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我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目前在岗或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函授、业余、半脱产、自费、网络教育、电大等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5、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各招考职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此次考录报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xzjyzdzx.com.cn)进行报名。 (三)网上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 报名人员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1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西藏自治区2011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四)资格审查 (1)由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325863联系解决。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选择报考去向。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纯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无法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的成人脱产毕业生或自学考试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到区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学历验印,并到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区考录办现场确认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七)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五、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基层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00—4:30申论(或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点设置 此次考录共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考生两门笔试科目成绩之和为笔试总分。 2、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招考专业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藏族及区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考察政审 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西藏自治区2011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对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政审表可继续使用。 七、体检 (一)报考幼师职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我区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居民子女,凭民政部门或学校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八、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幼师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对残疾考生予以适当照顾 对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区考录办对拟录用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其中报考党群部门的由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报考政府部门的由区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3、按照考生报考去向进行派遣,原则上不调剂录用。 联系电话:0891—6821125 632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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