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于1979年经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新型综合性省属高校。全省电大校园占地2480余亩(省校300亩),固定资产5.58亿元(省校8228万元);有教职工3472人(省校349人),其中,副高及以上796人。经过32年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广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远程教育的新型综合性现代远程开放大学,独具教育资源共享、开放办学的特色。学校建立了一流的远程教育网络,覆盖全川的电大办学系统,拥有22所市州电大、110所县级电大。
1.明确要求。要求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在网上按照提示或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1年11月15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驾驶执照等,下同。)于指定时间到考场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考生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于2011年11月16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28-8777220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1月25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电话联系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统一按5∶1比例来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的,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本次招聘的岗位未达到以上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1月28日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凭《笔试准考证》,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自荐材料1份和2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
(5)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1)--(4)项为必备材料,考生如缺少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含65分),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岗位要求,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礼仪修养、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等。
SC01—SC21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试讲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课堂教学组织和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讲课逻辑和讲课的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普通话教学水平,多媒体教学资源运用的能力等方面,时间在20分钟左右。试讲要求使用PPT。
试讲内容在考生办理面试手续时确定,并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试讲前提交学校接受审查;现场问答题目在考生进行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总成绩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的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接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按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资料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的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综合性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综合性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但不限于此范围)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学校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技术支持服务:028-87783677(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信息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28-87772201、028-87768835(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76921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