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1-11-06 23:25 来源:互联网

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房产税

中级经济师考试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纳税人(熟悉)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具体规定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适用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例1.多选题」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

A.城市

B.县城

C.建制镇

D.工矿区

E.农村

[答案]ABCD

「例2.单选题」(2007年)村民王某在本村有两间临街住房,将其中一间做经营用,按照税法规定,王某可( )。

A.就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

B.不缴纳房产税

C.暂免房产税

D.减半缴纳房产税

[答案]B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专业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房产税》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笔记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辅导之法

2010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辅导预习之经济制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笔记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辅导:产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