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07 13:58 来源:互联网

 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1.正常工作

  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内注明了委托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但从工作性质而言属于正常的监理工作。

  2.附加工作

  “附加工件”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

  (1)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又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等都属于附加监理工作。

  3.额外工作

  “额外工作”是指服务内容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d的准备工作时间。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专业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辅导:浅谈工程项目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管

2010年监理工程师《基本理论与法规》第一章

理论与法规: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参与设计交底着重了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