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四到一级大事故——分类
四3/重伤3、20——结构
2下/3上/10/30——伤亡
10/30/100/300——经损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例题]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 B)人以上的为重大质量事故
A.2
B.3
C.4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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