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支付手段
这是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重要的控制手段,也是建设单位或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控制权。所谓支付控制权就是:对施工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支付证明书,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得向承包单位进行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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