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推荐 李群高 勘察类公共基础第一章高等数学编委,武汉某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主编《注册电气工程师工程师公共基础考试百日备考》、《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程》等多部教材;长期从事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数学)考前培训工作,公共基础考试考前培训课程。 余浩琦 土木工程硕士,具有长期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授课经验;授课思路明确,逻辑性强,尤其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将考点中的重点知识与实际考试相结合;教学认真细致,善于抓住考试重点、难点,深受学员好评。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2012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讲义:双方的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12-09-07 23:02 来源:互联网 双方的权利义务出让方权利义务对方违约,出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可以罚款直至收回土地。 应向受让方提供达到合同规定条件的场地与资料受让方权利义务 对方违约,受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可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可按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土地2.6.4 出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变更 较为多见的是改变土地用途 应取得土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两部门批准) 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解除 多见于双方违约或土管部门收回土地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专业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2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讲义: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笔记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辅导之法 2010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辅导预习之经济制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笔记 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辅导:产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