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须知
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2013年1月15日前),向所在地方考办各报考地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件,并下载填报《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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